我和開元國小的小朋友,
一起去地方法院,
開元國小的校長致詞完,
就坐著遊覽車,
旅途中,
老師播放一段影片,
練唱我們的營歌─讓愛傳出去,
地方法院到了,
有兩位姊姊會帶領我們,
首先看一段影片,
兩位姊姊介紹法院的重要人物,
還有在法庭執行案件的注意事項,
最後介紹法院的重要人物所穿的法袍,
然後回答問題,
答對了就有法槌鉛筆和小月曆,
拍照的時候,
我扮演法官,
賴老師要大家表情嚴肅,
我們卻笑的出來,
接著,我們上5樓到公證禮堂,
兩位姊姊說明到幾歲才能結婚,
賴老師對我說悄悄話,
說要不要結婚過生活,
我說不要,
因為我要一人過生活,
之後又回答問題,
答對了就有法槌鉛筆和小月曆,
然後拍照,
到離開的時候了,
大家一起拍照,
我們回開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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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rryhuang06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